剛看到的..原來~~~要小心!別讓充滿愛心的美意,最後產生不愉快喔.
我們可以勸身邊的朋友捐款給有立案的公益團體,但不能自己做箱子在街頭募款,要小心這點!
公開勸募 小心違規挨罰
社會局昨天提醒,只有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的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可以發起勸募,若違反規定,募捐金額須全數退還,還得面臨4到20萬元罰款。
社會局表示,根據公益勸募條例規定,相關團體、單位募款前提必須用作公益,可以公開募款的團體則是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和財團法人;募款單位除必須開立收據、定期辦理公開徵信和依指定用途使用,募款前也必須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社會局提醒,公司和個人不能對不特定人士發起募款活動,但像是協會、社團可向內部會員發起捐款,呼籲民眾捐款時,必須注意勸募單位有沒有募款許可字號,以免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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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815/78/1p3z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