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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追星』你用對方式去了嗎!? (請用心的看 [打印本頁]

作者: m828120    時間: 2009-5-30 16:26     標題: 『追星』你用對方式去了嗎!? (請用心的看

雖然在這裡講這件事情,不一定大家都聽的進去,但是我希望大家用心的看完這篇文章,好好的思考我所寫的這些事情,如果有,就希望你能夠改進,如果沒有,那我希望你能夠繼續的維持下去。



        「追星」顧名思義的就是去追自己喜歡和支持的明星,而追星的方法也有很多種,每個人也都會用自己的方式去追星,但是你有用對方式嗎?這點我希望大家能夠好好的去想一下。在追星的過程中,理所當然的你會希望你的偶像能夠認識你,所以大家都希望能夠得到偶像的注目,能夠每一場活動都能夠到場支持,當然,藝人在看到有人多人到場為自己加油打氣、提仗自己的聲勢都會很開心,但是你有想過,其實在追星的過程中,也會對自己增加負擔嗎?舉幾個比較常見就是自己喜歡的偶像出了書、CD、DVD、或者拍了雜誌的封面,可能為了買書或者雜誌,將吃飯錢省下來,本來一天正常三餐的變成一天一餐,就是想把吃飯錢、零用錢省下來,去買想買的東西。但是你可曾想過,父母親給你這筆吃飯錢是希望你能好好吃飯,畢竟很多Fans都還是學生,還在成長的階段,你有想過要是父母聽到你這樣做、你支持的偶像聽到你這樣做,他們不會心疼嗎。還有就是活動可能在同一天就可能在兩地有兩場(例如下午台北晚上高雄),有的Fans就想兩場都到場參加,但是無形的,你又加重了你的負擔,要是你已經是上班族,可以自給自足的花費,那倒是無訪,但是要是妳還只是個學生,沒有經濟能力的情況下這樣的追星,無形之中也會帶給家裡無謂的負擔,其實可以選擇距離家裡近的活動現場參加就好,我想,藝人只要知道你有一場有到場為他加油,他就會相當的開心以及感激了,多跑只是增加自己的負擔,況且藝人也不希望大家花那麼多的錢在追星上,所以我希望這點大家好好的想一下。



        「追星」最不好的就是追星追的太過去超過限度。在跑活動的時候,大家可以在活動的現場,遵循著舞台上的指示來為自己支持的藝人加油打氣,但是有的超過限度的方式請勿嘗試,例如在活動現場有脫序的動作,這樣是只有你自己丟臉,台上你所支持的藝人也會因為你的舉動而有尷尬或者不悅的情緒產生,我想,這就會與你所想要的目的有所差異,這不但讓你的偶像對你的印象大打折扣,對現場的活動也會有相當的影響。再來就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用『追車』的方式來追星。你要知道,這件事情是相當的危險,不僅僅是危害到自己,也危害到藝人,因為,在追車的過程之中,你騎車或者開車跟在保母車後面,其實司機大哥也都知道,當然,司機大哥也會希望甩掉這些追車的Fans,進而加快車速或者用違規的方式來甩離這些瘋狂的Fans,而無形中也會增加車上藝人以及工作人員的危險性,況且,追車真的是一件很危險的事情,一不小心還有可能會兩敗俱傷,請問這件事情這樣做,有意義嗎?這兩件事情也值得大家好好的思考以及反省。



        「追星」你追對場合了嗎?在追星之時也務必要考慮到場合,並不是每個場合都適合有Fans到場參加,例如:像是公開的發表會、首映會、簽名會、見面會等活動,因為這些活動主要的對象就是要開放給Fans參加,給Fans和藝人有活動上的互動,所以去參加這是適合的,但是並不是每個場合都是這種場合,如果活動的主旨並不是在於讓藝人與Fans互動,或者是私人行程來說,就相當的不適合Fans參予,因為活動的主旨並不是這個,所以希望大家在跑活動之前,務必要清楚的想過,活動的主旨是什麼,適不適合參予,這些都必須要好好的思考。


        最後,我想說的是藝人也是人,需要有自己的空間,他們也希望擁有隱私權,所以希望大家就算在路上看到藝人,或者碰到藝人,請給予他們適當的空間,不要讓他們在私下的生活之餘,還要帶著防備之心來接近人群,感謝大家看完我寫的這些心得,感恩!!

轉自:意涵粉絲聯盟  -   ㄚ啃
作者: m828120    時間: 2009-5-30 16:30     標題: 轉自意涵粉絲聯盟 - 喬喬

近來的意涵活動很多,常看到一些朋友在討論追星的方式
讓我有感而發..追星的方式有很多..不外乎是想要讓喜歡的偶像
可以發現自己的存在或注意到自已
進而覺得或許和別人可以有點點與眾不同吧
方法真的有很多種..想要讓自己喜愛的明星有印象是很簡單的事
但不知道有沒有想過..你帶去的印象是好是壞呢?

以下是個人覺得NG的追星方式:

包車追星:
未顧及自身與喜愛的明星的安全,在飛車追逐時,
保姆車的司機伯伯可能會因為躲過於OVER粉絲的追車,
而加速行車,可能會造成交通事故!!盡而讓雙方受傷!!
除此之外,也很花錢,在這種錢歹賺的景氣中,
更應該要去體諒父母賺錢辛苦!!

過度購買週邊:
雖然說喜歡他要支持他的方式,最容易想的就是購買有關的商品,
或許表面上真的可以衝知名度吧,但是真的你喜歡的明星
也不希望他的粉絲是餓著肚子或是負債累累的去喜歡他吧!!
如果父母知道反而會更反對追星行為吧!!

於不適合場合觀星:
有些活動歡迎大家為明星站台造勢,反之如公益活動或拍戲現場..
等等的未公開歡迎探班活動,有沒有想過,前往探班,
可能會造成的影響呢?如現場進度變慢或是拍戲前心情的調適!!

於活動現場脫序與瘋狂的行為:
或許你成功的讓大家的焦點往你那裡看去,但有沒有想過
那個看過去的眼神與想法是如何?
或許不知道被多少人的內心譙過了吧!!
還有過當的行為只會讓以後的活動福利越來越少!!
這樣真的有比較好嗎??
所以只要一次被注意到以後都不用再有也可以囉??


以上純屬個人想法兼碎碎唸...聽不聽的進去其實還是在於個人囉!!
就看想要給人家的是好印象還壞印象!!哇塞我本來只想短短說一下
也可以打不少..我想我還蠻適合天橋底下說書的行業嘛!!殘念!!


黑補充:

於不適合場合觀星:

就我所知,何謂不適合場合:

【公開場合】

開放粉絲的場合:
只有在下了褓姆車之後,上褓姆車之前,才算是公開活動(沒錯就是這麼嚴格)
藝人的事前準備(例:做頭髮、換服裝時)、事後(已離開活動會場上車之後)…這些都叫非公開工作,
請不要打擾她們的工作情緒及準備(這樣只會被討厭)。

開放媒體的場合:
之前我比較在意的是公益活動
因為公益活動,主角其實是需要幫助的人而非藝人,身為某某藝人的粉絲理應該低調,
能不出席就不要出席,出席這類的活動只是自爽,而非幫藝人加分(可能是扣分),
如果你忍不住想去,請你低調到,拍照就好(不要有過度的舉止),
當然上車前,你想要跟她說說話或拍照,則是看當下的狀況適不適合。
(如果是個人的代言記者會,或是戲劇作品的記者會,是可以適情況參與)

超不理性的追星行為
舉凡『跟縱、偷拍』行為、竊取藝人私人資訊及騷擾,都是非常嚴重的傾犯個人隱私,請勿以身試法
作者: m828120    時間: 2009-5-30 16:30     標題: 轉自意涵粉絲聯盟 - 黑黑

主題:高級版追星秘笈
副標:你以為追星只是跑跑活動那麼簡單嗎?

所謂交友要交心......你用的是對藝人的心態對她?還是對朋友的心態對她?來決定你與她的關係


如果說...
 
你對藝人做出一些過度瘋狂的行為,可以讓她認識你就錯了, 
她認識的你,可能是不夠理性的你(這是你給她的印象),
而這終將導致你跟她的距離永遠是只有點頭微笑的階段;
 
 
你的瘋狂,帶給她們的是困擾、是不舒服,(但藝人永遠不會把不悅掛在臉上)
你的追逐,讓工作人員時時刻刻都要擔心著她的藝人可能遭受到的威脅,
(你是否看過工作人員的不悅眼神)
 
或許你會反駁(抗議)的說:「我沒有想要那麼做」,
但她不認識你,也不知道這個人的品性,就會產生這樣的防衛心態;
 
 
※請不要讓自己成為藝人及工作人員不喜歡的人物※
※請不要讓自己成為藝人及工作人員不喜歡的人物※
※請不要讓自己成為藝人及工作人員不喜歡的人物※
 
 
 
追星有笨的方法,也有聰明的方法:
 
用到笨的方法,即使你用再多的錢,再多的時間,都得不到回應,
 
聰明的方法就是…(其實沒有二法)
請你用『心』去追求,有緣自然會認識,強摘來的果實不會甜,強求的友誼不長久;
 
至於要用什麼心去待她:用最真誠的心、純粹的心、
           把她當成是普通人,而不是把她當成一個藝人;
           認識她不是讓你炫耀或沾光的,而是你是真心的喜歡她的本質,
           即使她不在是藝人,你依然都能喜歡她,這才是真正的喜歡。
 
而你要做的是讓她『信任』你,致於要怎麼做,只能靠你自己了
 

我看多了『一時瘋狂追逐大發,但活動過後又消失的粉絲』
如果你是這樣的人,我會建議你,只需要好好的參加論壇討論及公開活動就好。
(這是最不傷身、最不傷本、最不傷心的追星方式,吃虧的不會是自己) 
 

黑檔案:追星資歷九年
作者: gem_lin    時間: 2009-5-30 17:06

很讚的分享!!
追星要衡量自己的能力,以及對方能夠接受的方式.
並非一昧強迫對方要知道你有多愛他,要以對等.理性的態度來相處.
思考自己追這個明星,是因為什麼特質而吸引?也要由這個明星學到更好的觀念與態度.
這樣,當他看到了你的改變或成長,他會替你開心;也會覺得自己對這個社會盡到了責任,
不然,如果造成了二個人的壓力,那反而傷了感情又不討好喔~

另外,補充一些:
發表的言論(不論公開場合或私下),更應該要顧慮到禮貌,還有要體諒看文者的感受!!
避免注音文或注意網路禮儀,都是粉絲的基本功課!!
某些不理性的粉絲,為了"護主",會攻擊其他藝人.
或是對明星的期待,反而是一種要求或質詢,顯露一種 "你要.....才對" 的心態.
我們不是他們身邊一起工作的人,不必要為了自己眼前見到的或誤以為的事情,
發表了一些超過範圍的言論.(記得~~媒體的資料會誤導消費者呢!)
只要靜靜地做好自己該做的,才是一種最直實的支持態度.
作者: m828120    時間: 2009-5-30 17:10     標題: 回復 4# gem_lin 的帖子

GEM說的很對!

看完這些後,

好好的反省ㄧ下自己!

有沒有做出那些讓鈞甯備感壓力的事呢?

如果有我們一起改過來!

做個令自己喜歡的藝人引以為傲的粉絲吧

[ 本帖最後由 m828120 於 2009-6-1 20:44 編輯 ]
作者: elaina    時間: 2009-5-30 17:40     標題: 回復 4# gem_lin 的帖子

嘿嘿…

gem_lin 總結的太好了...

把最重要的事情表達的很完整

可以讓我回PO到大發家嗎
作者: m828120    時間: 2009-5-30 17:44

我PO我PO啦

拜託拜託

可以嗎?GEM
作者: gem_lin    時間: 2009-5-30 17:56

引用:
原帖由 m828120 於 2009-5-30 17:44 發表
我PO我PO啦

拜託拜託

可以嗎?GEM
就麻煩妳了~~感謝!
也謝謝elaina!!

[ 本帖最後由 gem_lin 於 2009-5-30 17:57 編輯 ]
作者: elaina    時間: 2009-5-30 18:13     標題: 回復 7# m828120 的帖子

amy桑好好笑...你PO你PO

謝謝GEM....

讓我重新思考更多重要的事 (太好了)
作者: clytina    時間: 2009-5-31 00:57     標題: 回復 9# elaina 的帖子

天呀!!
我實在太愛這圖案了
很深刻哦!
也很寫實呀~
作者: 一斤girl    時間: 2009-5-31 22:33     標題: 回復 1# m828120 的帖子

嗯~寫得太好了!!
看到那些瘋狂的fans,做出那些瘋狂的行為,真讓人傻眼;
如果換作是自己,本身也會不好受吧!少了自由空間!

所以,愛偶像,也要愛自己;要用正確的方式支持心中的偶像!
作者: m828120    時間: 2009-6-1 20:45     標題: 回復 9# elaina 的帖子

其實我沒有要搞笑的意思

意思是我很幽默嗎 ((((這傢伙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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